中新網(wǎng)10月16日電 10月16日,國務院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(fā)布會。有記者問,10月1日,首部文化領域涉臺專項地方性立法《福建省閩臺關系檔案保護條例》正式施行,請簡要介紹有關情況。
國務院臺辦發(fā)言人陳斌華表示,今年7月24日,福建省人大常委會通過《福建省閩臺關系檔案保護條例》,10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大陸首部文化領域涉臺專項地方性法規(guī),也是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(fā)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(fā)展示范區(qū)的意見》出臺后,首部省級層面涉臺專項立法。
陳斌華指出,福建是臺胞最主要的祖籍地。在閩臺往來過程中,形成了數(shù)量眾多、內(nèi)容豐富的閩臺關系檔案。這些檔案印證了兩岸歷史淵源,體現(xiàn)了兩岸交流歷程,承載著中華民族記憶,是海峽兩岸同根同源、同文同宗、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印證。目前有大量閩臺關系檔案散落民間,進一步加強保護利用,并以立法形式確立下來,非常必要,很有意義。
陳斌華強調(diào),《條例》共25條,闡述了閩臺關系檔案的定義、范圍,并對立法目的、保護原則、保障機制、責任主體、職責分工、保護利用等作出規(guī)定。特別是在保護利用方面,《條例》提出推動資源共享利用、加大研究開發(fā)力度、推進兩岸交流合作等措施,對深化閩臺關系檔案活化利用,守護兩岸共同的血脈、共同的文化、共同的歷史,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,增進兩岸同胞的國家、民族和文化認同,具有重要意義。